26-cv-10381 丹麦百年音响品牌B&O发起TRO商标维权!跨境卖家速看避雷!
案件信息
原告品牌:B&O
原告公司:Bang & Olufsen A/S et al
案件编号:26-cv-10381
起诉类型:商标
原告律所:TME
起诉时间:2026/8/27
品牌介绍
原告Bang & Olufsen,于 1925 年由工程师 Peter Bang 与 Svend Olufsen 在丹麦创立,是享誉全球的百年高端影音电子品牌。深耕视听领域近百年,品牌跳出传统音响设备的刻板框架,将北欧极简美学、精工制造工艺与顶尖声学技术融为一体,做到科技与艺术的双向赋能,早已成为丹麦高品质产品的标志性代表。

(图片来源:https://www.bang-olufsen.com/引用日期:2026年8月29日)
B&O 从不止步于流水线量产普通电子产品,它更像是打造可融入居家空间的艺术品,产品线覆盖耳机、便携音箱、家用扬声器、电视、家庭影院系统以及各类影音配件。多款经典设计作品被纽约 MoMA 现代艺术博物馆收藏,凭借高颜值外观与优质的音质表现,收获了全球大批高端消费者的喜爱。
商标信息
本案涉及的商标信息众多,主是第9大类:耳机、音箱、电视、遥控器、音频软件等品类,部分商标延伸至家具、零售服务、维修、通讯、设计服务等类别,具体如下。未经授权相关的图文商标都不能擅自使用,否则会有侵权风险!




产品示例

卖家风险自查指南
1.立即排查相关品类商品(音箱、耳机、电视配件、遥控器、电池、耳塞套及替换零件),单独用“B&O”或“Beo”前缀、变体拼写、图片水印、A+页面、后台搜索词都算侵权风险。
2.立即检索店铺的标题、主图、五点描述、A+页面、变体图、包装盒和后台关键词中是否含有上述商标内容。
3.命中疑似标识先停广告、停补货、冻库存,把店铺后台、订单流水、收款账单、侵权链接快照全备份;别急着删 Listing,也别改图重传掩盖标识,建议直接下架,不要抱有侥幸心理,继续出单只会放大赔偿基数。
4.如果收到平台冻结通知或法院文书,先根据案件号在Schedule A里确认自己是否在起诉名单里,在响应期限内尽快找专业律师处理;不要把普通平台侵权投诉当成TRO,但也不要置之不理。
温馨提示
请卖家们仔细参考上方信息,排查是否有使用相似的商标、版权以及专利,如果不幸中招,及时下架处理,做好应对准备。










